GBIF 的國家及組織的成員,正確來說為會員(Participants)代表著來自全球各地的政府單位及機構。
整個工作組織還包括數百個發佈生物多樣性數據的機構以及通過世界各地的公民科學計劃而參與的數千名志工。
誰能加入
GBIF 的合作備忘錄 (MOU) 定義了成員與工作組織的正式關係 在合作備忘錄的條款下,會員可以是
- 國家
- 經濟體
- 政府間或國際間的組織
- 具國際規模的組織
成員必須簽署合作備忘錄並明確表示願意遵守規範
一個國家可經由簽署 GBIF合作備忘錄成為 GBIF 的會員,合作備忘錄是一份自願且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文書,其簽署各國同意自由和開放獲取生物多樣性數據的通則。 簽署可能來自相關政府部門、特定國家機構的部長或高級官員。
為什麼要加入? 成為GBIF成員有什麼好處?
對於政府而言,正式參與 GBIF 可為其部門和研究人員提供國際實踐社群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合作,國際實踐社群的成員可以提供專業和技術專長,來協助實現國家需求和承諾生物多樣性資訊。
合作機會包含
- 參與GBIF能力提升支持計劃下的指導和培訓項目
- 參與BID(生物多樣性資訊發展) 和BIFA(亞洲生物多樣性資訊基金) 等專案
- 制定區域合作與策略
- 與其他 GBIF會員和秘書處建立工作關係
- 獲取用於發展國家生物多樣性資訊設施的開放資訊資源和工具
GBIF將架構功能分散,透過會員間的努力協調他們自己的工作網,以調取和使用原始生物多樣性資料。 研究人員和決策者可以獲取和使用現有的最佳證據來處理國家生物多樣性優先事項。
GBIF會員從國家機構調取數據,協助其國家履行義務並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 (CBD) 的目標及指標進展做出貢獻。
來自 GBIF 工作網的資料也貢獻於聯合國持續發展目標 (SDGs),不僅是為了保護陸地和水下的生命,還包括與糧食安全、生計、人類健康和氣候變遷相關的目標與指標。 GBIF在全球參與許多其他多邊協議,過程中還可以支持成員參與國家級活動,例如支持政府間的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之科學政策平台 (IPBES) 措施。
GBIF 節點更在六大區域群 中協調和協作自己的活動。 這些建構為節點的工作人員提供了獲得技能、分享經驗與實習的機會,以及如何善用生物多樣性的開放獲取資料的策略。
GBIF 的國家成員須經常維護自己的開放獲取網站和資料入口網頁,包括簡單的託管入口網頁。 這些工具可以幫助當地科學家、研究人員、公民和政策決定者了解生物多樣性,同時符合國際對生物多樣性資訊和知識的承諾與要求。
如何加入
1. 選擇合適的成員類別
GBIF 有三個類型的成員 前兩個類型適用於國家,第三個類型適用於其他的組織
- 投票會員是遵守合作備忘錄的規範並為 GBIF 年度預算提供資金捐助的國家。 這些會員在 GBIF 理事會中擁有投票權並享有其他好處。
- 準會員 尚未向 GBIF 捐款的會員。 準會員可以參與理事會的討論但不能投票。 各國可以在合作備忘錄簽署之日起,最多五年內暫時維持準會員的身份。 在此期間,可以選擇成為投票會員、觀察會員,也可以退出 GBIF。
- 其他準會員是願意遵守合作備忘錄規範的國際組織、政府間組織、具有國際規模的其他組織和經濟體。 他們的代表可以參加 GBIF 理事會,認可資料發布者,並合作參與區域會議、指導和培訓計劃以及其他活動,但他們沒有資格成為投票會員,也不需要提供資金捐助。
2. 寄送意願書
要成為 GBIF 的會員,相應的政府機構或組織的高級代表應向理事會主席發送一份正式的意願書(參見下方的範本),表達簽署合作備忘錄的意願。
- Model Letter of Intent for Voting Participants
- Model Letter of Intent for Associate Participants
- Model Letter of Intent for organizations/economies
意願書中應說明國家/組織原則上同意合作備忘錄中列出的項目,尤其應概述建立會員節點、共享生物多樣性資料和積極參與 GBIF 工作計劃實施的意願。
由部長或部級部門簽署的意願書應包括:已被指定簽署合作備忘錄且可在GBIF理事會中代表該國的政府機構或機構之資訊。
如果一個國家希望成為投票會員,還必須表示願意按照合作備忘錄第 9 段的規定,向 GBIF 提供資金捐助並與秘書處設立資金援助細項。
GBIF 執行委員會將審核所有會員身份申請,並決定申請內容是否符合合作備忘錄和 GBIF 流程規範的要求。 如果申請獲得批准,將發送合作備忘錄簽名副本。 在申請投票會員的情況下,秘書處將另外在財務安排中具體說明資金捐助貢獻。
有關該程序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理事會條款第 IV條 - 參與流程規範的要求。
欲申請成員應將其意願書寄送至:
GBIF 理事會主席 GBIF 秘書處 Universitetsparken 15 DK-2100 哥本哈根 Ø 丹麥
Questions about participation may be directed to the GBIF director, Joe Miller.
3. 簽署合作備忘錄 (MOU)
GBIF 執行委員會收到表明加入GBIF 的意願書且批准申請後將通知申請人。指定的部長、官員或其他代表可簽署合作備忘錄。
收到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後,該國家或組織即成為 GBIF會員,並將收到有關後續步驟的資訊,包括任命代表團團長和節點經理(角色和職責的細節)。